
3月10日下午,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,全國政協委員、湖北省政協副主席周宜開提出:當前土壤受農藥、化肥污染的面積不斷擴大,要解決土壤污染問題,除了國家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外,更應該制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靠法律來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。
周宜開指出,目前,土壤污染的突出問題有:一是耕地受農藥、化肥污染的面積不斷擴大,大量氮素進入土壤導致農產品硝酸鹽、亞硝酸鹽污染。同時,由于農業的面源污染導致土壤多種生態環境問題,如殘留農膜惡化土壤物理性狀,影響農作物產量和農產品質量。二是部分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,少數地區農產品因重金屬含量超標而無法食用,給農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。三是礦區土壤污染問題突出。四是流域性和區域性土壤污染問題凸顯,成為制約環境質量改善的主要瓶頸。
“土壤污染使污染物在農作物中積累,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誘發癌癥和其他疾病,危害人體健康。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事件時有發生,成為影響農業生產、群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。”周宜開說。
周宜開建議,要從根本上解決土壤污染問題,除了國家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加大防治力度外,更重要的是要制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。據了解,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,已經制定了防治大氣污染、水污染、海洋污染的法律,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項空白。周宜開表示,國家應當及時制定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規定專門的、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,填補法律制度的空白。
同時,應嚴格控制農作物產地周邊工業廢氣、廢水和固體廢物等對土壤的污染,合理控制化肥、農藥和農膜施用量,全面推廣數字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,加強耕地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,逐步建立國家耕地質量動態監測系統,實現對全國耕地資源科學化、精確化、差別化的管理和全面監測,從根本上減少土壤污染的發生。(馬彥平)